破產後生活費
12
Nov
5分鐘助您知悉更多關於破產後生活
◍簡介
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,也是債務人在無力償還債務時的一種出路。
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您的破產受託人將您的資產,公平有序地分配給您的債權人。
破產對申請人的信用紀錄有著深遠的影響。 在了解破產的法律程序之後,您需要了解破產的後果及其對生活的影響。 破產程序完成後,破產令將生效,破產人士的生活將受到一定的限制了。
破產會帶來深遠影響,因此最好在做出借貸決定之前,了解和發展健康的財務管理理念才是重中之重。
◍詳情
一. 破產後的日常生活是怎樣?
(1) 日常生活
破產後的生活要盡量簡單,債務人不可購買貴價商品。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,否則破產人士一律不能坐的士(除非有充分理據)、申請貸款、買車、買樓、投資基金、購買貴重物品等,
更不可為破產前的人壽保險合同或儲蓄保險保單繼續供款。 如有需要,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到破產人住所進行檢查。
(2) 破產去旅行
破產後破產人當然還是有這個自由的,但所有的費用都不能用破產人的資產和收入來支付,也就是說,去旅遊,必須有他人請才可以去。
破產人每次出境時,必須先通知代理機構或受託人,並清楚說明行程。 不這樣做可能被視為不合作,導致會將破產期限延長亦即加監了。
(3) 破產後生活費
法院下達破產令後,破產受託人/破產管理人(Official Receiver)將批出破產人的生活需要(Reasonable Domestic Needs of a
Bankrupt and his family)每月可用的生活費,破產人在破產期間靠工資過正常生活。 所謂“家庭”,是指破產人的配偶及子女,也包括破產人的供養父母、兄弟姐妹及其他受供養人。
費用包括:
*住屋
(租金及公用設施支出等)
*衣飾
*教育
*膳食
*交通
*醫療
*入息稅
*法例規定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
*任何其他合理的家庭支出
先在工資內扣除生活費,剩餘下來的會交予受託人用作償還債務錢,絕大多數的個案是不用還的。因此,破產就像一度保護令,令欠債人合法避債。
(4)破產的好處
1.
訴訟金錢和債務訴訟將被暫停,民事訴訟中的收債行動將因《破產條例》而被凍結。
2.銀行/債主停止收數追債。
3.繼續靠工資生活。
破產受託人/破產管理署會根據破產人的生活需要,批核出每月可動用的生活開支,以應付破產人及其受養人衣食住行的需要。
4.工資先從生活費中扣除,剩餘部分用於償還。
5. 不必擔心巨額債務。
6.在破產期滿 ,即四年後重生,所有信用卡數及私人貸款全數一筆勾消不用再償還,破產只有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延長。
7.負資產交付給銀主出售,無需再供樓。
◍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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